船员为什么要服从船长的领导

时代不同了,

原本不是问题的问题,也可能成为问题。

拙作——《船长,要践行“三个代表”》,谈到船长要代表船员权益,船员要服从船长的领导和管理。

本以为古今中外,天经地义。

船员座谈交流,有90后船员问:我们年轻人只要表达,不要代表。船长是人不是神,是人就可能犯错误,为什么船员要无条件服从船长的领导?难道船长错了也要听吗?

道理总是苍白的。

老套数,还是讲个鸡汤故事吧。

七僧人喝粥,人多粥少,不患寡而患不均。尝试很多办法:

先来后到,各取所需。晚来的总是饿肚子,早上班只为多喝粥,心思不在念经上;

轮班主持,随意取领。每人每周有一天是饱的,其余时间挨饿;

推举主持,集权管理。开始不错,日久乱套,乌烟瘴气;

设立评委,民主管理。争争吵吵,效率底下,常喝凉粥;

责权对等,分者后取。公平正义,欢声笑语,美满和谐,长长远远。

这个故事的核心是“责权对等”。只有责权对等,才能柳暗花明,安全和谐。

2014年4月16日,韩国载有476人的“岁月”号客轮意外进水沉没,事故造成包括4名中国人在内的295人遇难。船长李俊锡弃船逃生,据韩国朋友讲,这哥们幸亏在事发后被警方拘押保护,否则按韩国人的血性,定被愤怒的遇难者家属和民众碎尸万段。跑船的人都知道,船舶发生事故如需弃船,船长必须最后离船,这是船长的岗位责任和担当!

有责任有才权力,有权力必须履行责任。责任是权力的基础。

船舶安全管理的重要法规——《安全管理规则》的实施部分只有十二章,其中有两章提出责任和权力的问题,一是第三章:公司的责任和权力。明确要求船公司授予船长安全管理决策的有限权;二是第五章:船长的责任和权力。可见船长享有船舶管理和船员指挥权,除了船长具有更成熟的专业技能和经验之外,更是以承担责任为基础的。

同理,轮机长、大副分别对船舶轮机部和甲板部的工作承担责任,因此,作为部门长他们自然享有所在部门的管理和指挥权力。

俗话讲:船员是不穿军装的战士。由于海上运输风雨兼程,具有独立性强,安全风险大,技术难度大,岗位协作要求高等特点,特别是船上有数十人船员的生命安全和动辄上亿甚至几十亿船舶和货物的资产。为保证安全营运,必须统一指挥,分工合作,步调一致,船员服从部门长和船长的管理指挥,即时法定义务,也是安全营运之必须。

船员服从船长管理和指挥,船长是不是就和尚打伞——无法无天了呢?

其实,权力越大,责任越大。船长受船东、管理公司、派遣机构和海事、边防、卫检等主管机关的管理和监督。

船长责任重大,压力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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